喔熊尋寶趣 活動辦法

喔熊尋寶趣好時集懶人包:STEP01 前往亮點開啟定位,STEP02 加入交通部觀光署LINE,STEP03 立即抽好禮,STEP04 如何確認中獎

一、活動時間:2026年10月29日~2027年6月30日

二、活動辦法:

(一)喔熊尋寶趣

  1. 加入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(@tour_taiwan),前往台灣觀光100亮點指定地點,開啟GPS定位。
  2. 至LINE官方帳號點選圖文選單,開啟「喔熊尋寶趣」活動頁面,點擊所在亮點,即可解鎖該亮點限定喔熊圖章,同時獲得一次立即抽獎機會。※每個LINE帳號,每個地點只能抽獎1次。
獎品內容獎品數量
五星級飯店住宿券5
Taiwan PASS台鐵版10
饗饗餐券15
國立故宮博物院×101觀景台20
日月潭線好行套票25
新臺幣100元超商禮券4,000

(二)縣市加碼抽

分季推出縣市加碼獎項,當季完成縣市亮點集點,即可參加該縣市當季抽獎。

秋季加碼抽獎項 請點我
季度 集點期間 中獎公告
秋季加碼抽 2026年10月29日-2027年12月31日 2027年1月15日
冬季加碼抽 2027年1月1日-2027年3月31日 2027年4月16日
春季加碼抽 2027年4月1日-2027年6月30日 2027年7月16日

(三)我要成為喔熊尋寶大師!

集滿100亮點限定喔熊圖章可獲得限量「喔熊大頭貼胸章組」,限量50組送完為止!請主動向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發送訊息「完成喔熊尋寶大師挑戰」,將依訊息發送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資格審核。※每帳號限領1組,以LINE訊息發送時間及活動系統集點紀錄為準。

三、領獎辦法:

(一)喔熊尋寶趣

  1. 中獎者將透過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收到中獎通知,請依通知內容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領獎資料填寫,並回傳至領獎資料函中之指定Email。
  2. 經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資格及資料無誤後,依獎項性質寄送或提供獎品。
  3. 中獎者如未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資料填寫、提供資料不完整,或經查不符合活動資格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  4. 各獎項實際寄送時間、使用期限及方式,依中獎通知及獎項提供單位之相關規定為準。

(二)縣市加碼抽

  1. 各季縣市加碼抽之得獎名單將於抽獎完成後,公布於台灣觀光100亮點官方網站「最新消息」,並同步透過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通知中獎者。
  2. 中獎者須於通知之7個工作天內完成領獎資料填寫,並回傳至領獎資料函中的指定Email,經確認資格無誤後,由提供各獎項之縣市單位進行獎項寄送。
  3. 各縣市提供之獎項內容、寄送時間及領取方式依各縣市通知為準。
  4. 中獎者如未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資料填寫、提供資料不完整,或經查不符合活動資格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
(三)我要成為喔熊尋寶大師!

  1. 活動期間內集滿「台灣觀光100亮點」全部100個亮點之限定喔熊圖章,即可獲得「喔熊大頭貼胸章組」,限量50組,每人每帳號限領1組。
  2. 完成100亮點集點後,請主動向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發送訊息「完成喔熊尋寶大師挑戰」,提出兌獎申請。
  3. 主辦單位將依LINE訊息發送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資格審核,前50名完成100亮點集點且符合活動資格者,即可獲得限量好禮。
  4. 獲獎者須依通知於指定期限內提供領獎所需資料,經確認無誤後辦理獎項寄送。
  5. 如未於指定期限內提供完整資料、經查未完成100亮點集點或不符合活動資格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,名額將依訊息發送時間順序遞補。
  6. 是否進入前50名及完成集點之時間認定,均以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訊息紀錄及活動系統紀錄為準。

(四)共同注意事項:

  1. 中獎資訊將透過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派發中獎通知,如遇封鎖官方帳號無法聯繫中獎者領獎,或無法配合回傳完整及有效之領獎資料,及未於發送中獎通知日起7日內回簽得獎核銷領據,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  2. 如中獎者因封鎖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而未收到中獎通知,仍可於中獎通知日起7日內主動解除封鎖並聯繫官方帳號,提供活動官網「中獎紀錄」頁面截圖供核對;經確認中獎資格無誤後,仍可依規定辦理領獎,逾期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
活動注意事項及個資聲明

(一)注意事項

  1. 主辦單位將依Line頁面所填寫資料判定是否為同一人,每個Line帳號限為一人、單一使用。
  2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者,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取消參加本活動之資格,如因此致生損害,亦得請求損害賠償。
  3. 參加者應了解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將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規定,於本活動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,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您有權透過主辦單位連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、更正、補充、刪除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活動。
  4. 參加者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所有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取消本活動參加資格;如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,參加者應負擔相關賠償責任。
  5.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、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兩種方式通知中獎資訊,且任何情況下,皆不會透過E-MAIL或任何方式詢問帳號、密碼等相關問題,請參加者密切注意「交通部觀光署」LINE官方帳號。
  6. 活動獎項限得獎人本人領取,不得轉贈或販售予第三人,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、更換獎項、退票等,若得獎人無法配合則視同放棄,無法請求其他權利或補償。
  7. 本活動之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;贈品若為數位商品者,恕不得指定內容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,得獎者不得要求變更獎項、兌換現金或等值商品、轉讓他人或出售,獎項亦不會開立發票。且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之責任。
  8. 如有任何因手機、網路、技術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掃描累點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義務,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。
  9. 依所得稅法規定,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$1,000,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NT$20,000,必須代扣10%中獎獎金稅額;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。扣繳稅款未超過NT$2,000,免扣繳(外籍人士不適用)。若得獎人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,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。
  10. 若在活動舉辦期間有任何問題,請將您的問題及聯絡方式於寄信至活動信箱:100spotlights@gmail.com,我們將於工作日5日內回覆您。
  11.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辦法、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及最終釋義權;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或有任何變更、修改,悉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,不再另行通知。

(二)個資聲明:

參加抽獎者,表示已同意以下聲明。

歡迎您參加「亮點好時集」活動(以下簡稱本活動),當您提交個人資料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。謹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,告知以下事項:

  1. 蒐集目的 本活動為處理客服業務及寄送活動贈品之需,基於活動通知及聯繫使用及後續相關事項之需要。
  2.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: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資訊。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:如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(外國人)等資訊。 C011個人描述:性別。
  3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 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主辦方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、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。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 對象:本活動單位。 方式:透過數位檔案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,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。
  4. 當事人個人資料之權利 民眾得依法請求行使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,處理或利用、請求刪除。 行使上述權利時,須以正式書面來函,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館提出申請,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、內容以及當事人連絡資訊,未具備上述要件者,為尚未完成請求之程序,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,本活動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,以為憑辦。
  5. 民眾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。 本活動個人資料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報名者個人資料時,民眾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。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將有可能無法符合活動參與辦法資格、收取不到中獎通知信、活動贈品寄送、客服回覆信件或後續與活動相關之訊息。
  6. 其他 本活動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,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的權利。